为推进落实学校卓越育人工作,激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华师学〔2025〕52号),学校将开展202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注册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应为毕业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不存在违纪情况;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学术科研特别突出,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原创论文或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竞赛、实践竞赛或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
2.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重大体育、文化和艺术竞赛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应;
4.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显著成绩。
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与研究生评选名额每年各不超过10名,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四、评审安排
(一)学生填写个人成果(10月23日—11月6日)
学生进入成果登记系统填写个人学历信息、论文信息、著作信息、科研项目及荣誉信息等。
温馨提示:
1.填写路径为: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附件2
2.请有意向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尽早登录成果登记系统,如实、完整地完成信息填报。
3.成果经辅导员老师审批通过后将导入校长奖学金申请系统作为佐证材料。
(二)学生申请奖学金(10月26日—11月8日)
申请学生可通过学工系统提交校长奖学金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
(三)单位审核推荐(11月9日—11月16日)
1.申请学生的导师填写导师意见(本科生若无导师可不填写)。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附件4:《导师操作手册》。
2.各单位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及材料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完成申请审批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附件5:《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
3.各单位须于11月16日16:00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学生申请表(通过系统导出,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纸质佐证材料(代表性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申请及审核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三)学校评审(11月17日—12月15日)
学校组建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发文表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54341912
邮箱:lxie@admin.ecnu.edu.cn
办公地点:普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4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303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年修订)
https://zizhu.ecnu.edu.cn/ea/b9/c41908a715449/page.htm
附件2:学生成果系统操作手册
https://zizhu.ecnu.edu.cn/06/f1/c41793a788209/page.htm
附件3:奖学金学生操作手册
https://xgxt.ecnu.edu.cn/manual-funding-student
附件4:导师操作手册
https://xgxt.ecnu.edu.cn/manual-funding-tutor
附件5: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
https://xgxt.ecnu.edu.cn/manual-funding-department-admi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