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认学生经济状况的必要程序。只有通过认定的同学,才能够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各项助学政策。认定由同学本人提出申请,由同学和辅导员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由学校进行审核。
1、认定的申请
认定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请同学们按照当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申请。遇到特殊情况在学期中发生经济变化需要认定的学生,可向院系提出申请,参照集中认定执行。 申请学生可在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在线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如院系无要求,学生可不用打印纸质表格,在线提交即可)。家庭经济情况较好,无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无需申请国家、学校各项专门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学生,可不填写此表。 登录填写方法为:学生登录我校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xgxt.ecnu.edu.cn/zizhu)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登录后,点击最左侧的导航栏中的“困难认定与绿色通道”,在困难生认定与绿色通道系统中,点击“困难认定申请”,填写后点击“提交”。更详细的填写方法可参见“华东师大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中的指南,或者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zizhu.ecnu.edu.cn/,校外访问需要VPN登录,具体操作见:https://docs.ecnu.edu.cn/vpn)“常用文件”栏目中查阅“学生填写困难生认定及绿色通道申请表操作指南”。
2、注意事项
(1)填写时,以下项目如勾选,应在申请时上传相应证明的照片或复印件的照片,或其他能够作为证明的材料。如因故提供有困难(如遗失等),应填写《佐证材料缺失承诺书》(见附件,如需同时勾选多个选项的,在1份《佐证材料缺失承诺书》上进行相应勾选、签名拍照后,在任意勾选的选项后上传1份即可,不必分多次上传),学校以学生承诺为准: 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农村低保、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低收入家庭、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本人残疾、父母残疾(以上项目应提供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或证明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照片);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自费比重高于家庭年收入的16%(可提供相应发票等证明的复印件照片等); 家庭中有多名子女同时在上学(可提供相应缴费收入复印件或网上缴费截图等);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致使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可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或照片等); 家庭遭受较大突发意外事件(可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或照片等)。 (2)在院系审核通过前,学生如因填写错误需要退回修改的,可请辅导员老师在系统中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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