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减免是学校对家庭经济具有特殊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实施的一项补充资助措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非定向学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减免条件,可以提出申请减免学费。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化办学项目及年均学费超过2万元(含)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不予减免。学费减免额度不超过本人本学年学费金额,且本科生不超过12000元/生/学年,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生/学年。

      具体申请条件请见: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