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校学生就业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经济压力,进一步提高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竞争力, 引导学生从进校开始就树立学习的意识,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学校从2009年4月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证费用进行补贴。 2012年11月,学校在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又对补贴目录进行了增补修订。

申请程序:


补助对象:


我校注册在籍在读的、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

补贴标准:

1、 补贴可含报考所必须的培训、报名等考试费用,但一般不含书本资料等费用。
2、(1)A类项目按考试费用的100%给予补贴。


l 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

l 商务英语资格证书

l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l 教师资格证仅限非师范专业、包括考试费与体检费)

l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仅限非师范专业、应获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2)B类项目可由学生根据需要自主申请,资助中心审核,一般不超过考试费用的70%。申请B类项目的学生应特别详细填写载有考试费用明确信息的官方网页,以便资助中心在审批时给予核实。
3、考试费用收据或发票的开具日期、证书或证明的取得日期为学生在本校就读期间,本校直研、硕博连读等学生可申请前一学段就读时考取的证书的补贴。
4、每个培养阶段每项考试最多申请一次补贴,每项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位受助学生在读期间的补贴总额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5、如已经享有国家、社会、学校对同一考试证书的补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情况减少或不再发放补贴。
6、公务员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暂不纳入补贴目录。

咨询电话:6223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