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5-11-04浏览次数:142


推进落实学校卓越育人工作,营造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校园氛围,奖励表彰在学术、实践等各方面展现卓越创造力的学生,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学〔202550号),学校将开展2025年度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荣获一次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同一学年内,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不可与校长奖学金同时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存在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在标准学习年限内正式注册并取得本校学籍;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研究、跨学科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展现出原创精神和探索深度;

 2.在创新实践、科教融合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力或应用价值;

 3.在其他领域作出被认定为具有独特性、卓越性、发展性的突出表现。

    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30名,奖励标准为10000/人。
四、评审安排

(一)学生申请(114日—119日)

申请学生通过学生信息系统提交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二)单位审核推荐(1110日—1114日)

1.各单位须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申请资格、思想政治及代表性成果,对申请学生进行初评并排序

2.各单位通过学生信息系统在推荐学生的电子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完成申请审批流程。

3.各单位须于11141600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学生申请表(通过系统导出,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推荐学生排序表,以及纸质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申请及审核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三)学校评审(1115日—1215

学校组建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62233117 

办公地点:普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6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303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创造力奖学金评选办法

https://zizhu.ecnu.edu.cn/ea/b5/c41908a715445/page.htm


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https://xgxt.ecnu.edu.cn/manual-funding-student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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