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上海市农村任教代偿补偿办理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3-07-21浏览次数:71

过期时间:2023-08-21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29号)文件要求,我校2022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1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及在校期间已享受过学费减免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已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及免费师范生,获得过2022年国家代偿补偿资格的不具有申请资格

2、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期至少达3

32022年毕业生须为当年入职且目前任职已满半年;在20229月正式入职前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

4本科生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年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研究生须上传学费发票代偿补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学费金额和最高标准。学费金额填写为纯学费(住宿费及其他学杂费除外)

二、登录及填写注意事项( 截止时间2023815,请尽早填写)

登录网址: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online.jsp 上海学生资助系统

1、登录后选择左侧“农村任教补偿代偿申请”不要误入“农村基层就业补偿申请”,将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纸质材料的附件(对应右侧加红星 的条目是必须填写的信息或者是必须上传的附件),确认无误点“保存”及“提交审核”。

2.没有贷款的同学无需填贷款相关信息;贷款已结清或贷款金额小于学费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选择代偿。

3.“所学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汉语言(师范)”。

4.任教学校信息——“学校全称”请勿忘在下拉框点选。系统中所填毕业时间签定服务年限”“教师资格证书标号等字段信息须与上传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住宿费总额据实填写。

三、填写及上传资料注意事项

1、资格申请时必传的5个文件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必须在一页上)、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文件、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是网上下载模板后打印,手写签字、填好身份证号及日期后上传。承诺书必须是网上下载模板后打印,手写签字、填好身份证号及日期后上传)。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书必须上传彩色原件,不能上传黑白复印件,且必须为水平位置,翻转均为无效

3、上传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全部页面(从封面到最后学校盖章页),可用word文本贴多图上传,所有涉及合同的细节应填写完整,不能留空

4选择学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还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或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贷款已结清或贷款金额小于学费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选择贷款代偿。

5、研究生学费发票遗失的,可在校财务处开具学费证明(学费证明上须写明学费及住宿费金额)。每周二财务处闵行校区联系吴老师开具学费证明。

四、其他事项

毕业生不提供虚假信息,对于申请中不能确定及有疑问的可联系学校资助中心咨询,对于已提交申请材料的毕业生要求加入华师大2023农村任教代偿微信群,以便于交流及完整办理(申请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学号)。联系电话:62232137 陈老师(15618405155微信号,可以加微信号并入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721

 

附件:上海市2023乡村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