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2-03-21浏览次数:23

过期时间:2023-04-21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教育部办公厅等五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文件精神及《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本科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生分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含春季毕业生)。其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应为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二、评选要求

    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应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2、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应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3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评选标准,由各培养单位制定评选细则,评选标准一般应与本单位全日制研究生评选标准保持一致;也可以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特点,有针对性制定细则,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中的优秀学生被推荐为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人数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的预毕业人数将本年度评选名额下达给各单位,具体名额以邮件通知为准。院系也可登录学生工作部网站后台查看(“奖助列表”“总名额”)。其中,研究生名额为本单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合计名额。

四、评选程序

 (一)各实体单位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的要求,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位当年的评选细则,发布本单位评选通知。评审细则应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或由评审委员会对异议进行审议决定后方可执行。公示通过后,应将评选细则发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邮箱:dlwang@admin.ecnu.edu.cn(本科生) fgao@mail.ecnu.edu.cn(研究生)

   (二)学生自主申请(3月30日截止)

    符合《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师学〔202126)规定的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录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优秀毕业生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即可。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学生操作手册。

    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同时学生如申请,申请后务必主动告知辅导员老师,以便辅导员与院系核对学生的系统申报是否成功,以免因学生本人未告知、未申请或填写错误而产生无法补救的损失。

   (三)院系评审(4月15日截止)

      1. 院系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评选出本院系的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2. 为表彰鼓励在校学生服务集体、服务同学,激励少数民族优秀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在下拨各单位的校优秀毕业生名额之外,单列不超过校优毕总名额3%的指标,由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单独组织评选。因目前尚未完成评审推荐,系统目前显示的名额不包括该部分推荐名额。4月1日后会增加该部分名额,并告知相关院系。以上途径推荐的校优秀毕业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院系组织的民主评议及院系评审委员会的审核。

   3. 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若干意见》(华师武[2020]1号),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院系评审时可在推荐“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时予以优先考虑。退役学生未评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但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要求的,可直接推荐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院系指标。各单位推荐退役学生为校优秀毕业生,请在4月15日16:00前,将相关学生信息(见附件《2022年推荐退役学生校优毕汇总表》)邮件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经院系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名单需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院系负责网上审批,操作方法详见附件: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

   5.院系审批后,学生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交院系汇总。表格应1张A4纸正反面打印。如系统打印中出现问题,可以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院系上交材料(4月15日截止)

    院系应在4月15日前,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审批,并将本单位获奖学生电子汇总信息表(见附件《2022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2022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报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收齐的学生本人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盖章件,以实体学部、院、系、所为单位统一交到中北大学生活动中心504或闵行学生之家B304。

    相关材料递交工作届时如因疫情关系发生变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另行通知。

   (五)学校复及公示

    学生工作部对各实体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将复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即为当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审批,经批准后即为当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未能通过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候选人,如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条件者,自动转为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本科生  王老师    dlwang@admin.ecnu.edu.cn

研究生 高老师  fgao@mail.ecnu.edu.cn

附件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2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

4.2022年校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

5.2022年推荐退役学生校优毕汇总表

6.学生操作手册

7.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

学生(研究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