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后续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43

过期时间:2023-05-06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号)要求,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登录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官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现将申报流程通知如下:

 

  • 院系审批(47日截止)

各单位应根据《关于做好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于4724前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审批并提交《2023年上海市优秀毕业生院系推荐汇总表》至指定邮箱。

  • 学校导入清单

学校对各单位审批通过名单及提交的汇总表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于41017点前将候选人清单导入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院系审批截止时间进行审批并提交汇总表,以免影响后续环节进展。

  • 学生登录系统填写信息(414日截止)

学校将候选人清单导入系统后,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可于411日起根据《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中提示要求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学校审核,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41417点。

  • 申请表打印及提交(421日截止)

候选人于系统提交至学校审核后,需等待流程状态为“学校审核通过”,方可根据《操作手册》提示打印纸质版并提交至管理院系,纸质版材料需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管理院系应于421日前将学生本人的申请表盖章件,以实体学部、院、系、所为单位汇总至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校公示及上报

学校对各管理单位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将复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为期七天的校级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上海市教育委员审批。

特此通知。

 

如有相关事项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科生联系人 王东亮  dlwang@admin.ecnu.edu.cn

研究生联系人     fgao@mail.ecnu.edu.cn

普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4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304

 

附件1《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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