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涉及助学贷款合同遗失等情况办理证明事项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1-09-08浏览次数:15

创建时间
2021/9/8 13:06:07
过期时间
2021/10/8 13:05:45

1、校园地贷款合同遗失、通过学校发放的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合同遗失的同学可至助学贷款办开具证明:
时间:
(1)在中北校区开具: 9月9日-16日,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中北大学生中心504
(2)闵行校区开具的,请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zizhu.ecnu.edu.cn/)后台最下方的“其他-我的报名”栏目,在“贷款合同遗失开具证明申请(闵行)”项目后点击“我要报名”链接,提交申请。当日15:00前提交的,可于下一个工作日的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闵行学生之家b304 领取。
2、国开行生源地贷款遗失同学,自行在国开行网站后台,“我的贷款”-“电子合同”中打印,导出交给就业中心即可。
3、信用社贷款中,由银行直接发放给同学的,学校不提供证明。
特殊情况办理时间至助学贷款办公室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