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度自强之星、公益之星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1-04-19浏览次数:13

创建时间
2021/4/19 11:16:27
过期时间
2021/5/19 11:09:05

  为实现资助育人目标、扎实推进卓越育人工作,深入挖掘我校育人典型,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志愿公益、勇担责任。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华东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学生)和“华东师范大学公益之星”(学生)评比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标兵(10人左右):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够在国家、学校社会的各项资助政策帮助下,通过多种方式,努力实现自我解困、自强自立,有正确的劳动观念,有较为典型事迹,且学习成绩良好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从入围自强之星的学生中产生3名“自强之星标兵”。

2、公益之星及公益之星标兵(10人左右):热心社会公益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具有较为典型事迹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从入围公益之星的学生中产生3名“公益之星标兵”。

二、申报评比程序

1参评学生个人填写申报参评表,参评表只需提交word电子版至邮箱xszzglzx@admin.ec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公益之星+院系+姓名。具体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中各项目的参评表。

2参评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57日,逾期视为放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相关评审工作评审中如出现得分并列情况,会适当视情况增加获奖名额。

三、其他说明

1、评选自强之星、公益之星不仅是对相关方面优秀学生的表彰,也是为了激励更多的学生见贤思齐、完善自我、追求卓越

2、参评学生应确保参评材料真实有效,在参评材料中尽可能提供质量较好的、能反映本人自强自立或参与公益活动的照片。鼓励院系辅导员老师、学生团队指导老师帮助学生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充分展现参评学生应有的亮点与风采。

3、如提交参评材料,即视为参评学生同意学校使用学生的相关材料,制作宣传展示学生风采的相关宣传资料,以更好地发挥获奖学生的榜样典型示范作用。

4、对获奖学生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5、联系人:魏老师,54345122,nwei@mail.ecnu.edu.cn。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表(2020年度)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公益之星参评表(2020年度)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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