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毕业生2021年农村任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办理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13

创建时间
2021/3/15 15:56:50
过期时间
2021/4/15 15:56:19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的通知》(沪学助〔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我校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定向委培及在校期间已享受过学费减免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如:已享受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及免费师范生不得申请本次资助)。

2、签订劳动合同的服务期至少达3年;

3、到农村学校入职时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及毕业证书

4本科生每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金额以财务处盖章认可的学费为准(不包含住宿等学杂费)。对于有贷款的同学,可在限定的申请金额范围内,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金额选择就高填写。

二、申请截止时间

符合条件毕业生及时申请(请相互告知,最好本周内能成功登陆填写,过后影响学籍导入),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

三、填写及上传资料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费收据确实遗失需重新开具学费证明的请及时联系

2、系统中所填“毕业时间”、“签定服务年限”“教师资格证书标号”等字段信息须与上传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住宿费总额”请据实填写。

3、资格申请时必传的5个文件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必须在一页上)、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文件、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是网上下载模板后打印,手写签字、填好身份证号及日期后上传承诺书必须是网上下载模板后打印,手写签字、填好身份证号及日期后上传)。

4、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劳动合同书必须上传彩色原件,不能上传黑白复印件,且必须为水平位置,翻转均为无效

5、上传的劳动合同必须是全部页面(从封面到最后学校盖章页),可用word文本贴多图上传,所有涉及合同的细节应填写完整,不能留空

6、有贷款的学生还需上传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或借款合同补充协议。

四、其他事项

毕业生不等提供虚假信息,对于不能确定及有疑问的可联系学校资助中心咨询,对于已提交申请材料的毕业生要求加入“华师大2021农村任教代偿群”,以便于交流及完整办理(申请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学号)。联系电话:62232137 陈老师15618405155微信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