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建时间
- 2023/9/22 17:44:10
- 过期时间
- 2023/10/22 17:42:30
华东师范大学“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是由青山慈善基金会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项目,旨在构筑卓越教育人才培养助力通道,勉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夯实专业基础、提升综合能力,成长成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一、资助对象
2023年度考取华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与发放方式
每年资助100人,每人5000元,共计50万元。
奖学金按学期分两批发放,其中,第一学期发放3000元/人,第二学期需提交相关复核材料且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2023年度考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
(3)已通过本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或“比较困难”;
(4)学习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5)申请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6)符合《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奖学金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6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陆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
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2.各单位评审及网上审批、提交纸质材料(10月16日截止)
(1)网上审批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组织评审工作,且应在10月16日前完成网上审批及拟获奖名单公示。
(2)报送纸质材料要求
院系汇总拟推荐获奖学生提交的《华东师范大学“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需盖院系公章)、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相关荣誉奖励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于10月16日前递交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普陀-大学生活动中心504,闵行-学生之家B区304)。
3、学校复核及提交终审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拟推荐获奖学生材料,报相关单位终审。
4、全校公示
终审通过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获奖名单,并待资助方款项到校后予以奖学金的发放。
五、特别说明
“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根据资助方要求,我校推荐候选人需进行资助方申报材料审核,所以还请申报学生务必认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院系推荐申报名单并不代表已经获得该项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将等待资助方审核确定后再行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