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3年“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791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传递党的关怀、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进一步提升“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育人质量,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青基会”)联合相关爱心企业、高校共同开展“2023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为青少年成长发展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

根据上海青基会关于资助对象资助要求及分配我校资助名额情况,现就我校相关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计资助20人,获助后一次性发放4000元/人。

二、资助范围及要求

1.品学兼优,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良好

2.我校2023级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新生(因转专业或延迟入学等原因非2023年高考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3.已经过本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认定为“特别困难”。

4.申请学生需至少满足以下一种情况:

(1)来自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2)来自特困供养家庭;

(3)学生本人为孤儿;

(4)学生本人持有残疾证。

  特别提醒:申请学生在学校推荐上报环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须附建档立卡证明,其他原因致困,须附村委会或社区盖章的情况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学生,学校将不予推荐上报。

   5.该项目本学年内可与国家助学金、其他社会类助学金兼得。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1月1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录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

助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自主申请的基础上。学生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系统申请成功的,务必在11月1日前联系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一律视为放弃。

2.院系审核(11月5日截止)

各院系审核学生网上填写的内容信息,并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系统审批推荐。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院系审批推荐学生信息,并根据资助方要求,组织推荐学生填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汇总上报上海青基会终审。

4.上海青基会终审后,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全校公示。

 

联系人:资助中心魏老师,54345122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