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聘任研究生助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128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结合《华东师范大学奖助方案》(华师学[2014]23号),联系我校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学校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设置助管岗位。

研究生助管主要是指研究生协助学校各院系所和职能部门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助管”类型可分为:院系事务、机关事务、学生事务、公共服务、科研服务、后勤服务等事务管理。

为了使2023-2024学年的助管聘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助管岗位申报、研究生申请、院系资格审批和设岗单位审批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助管设岗规模,结合各单位往年实际使用情况,本学年各单位助管指标已在系统中设定,请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助管指标数和本单位需求做好岗位计划申报。各单位的岗位申报在新的助管系统中开展,网址为:https://xgxt.ecnu.edu.cn/#/login具体操作见操作手册。如果申报岗位人数超出指标数,系统将提示不能申报。

人事处联系人:何颖,联系电话:32514436  54344765


  

  


设岗单位在进行助管招聘时对思想品行好,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研究生给予优先考虑。

助管津贴根据设岗单位在助管系统中的审批情况来发放,发放周期由“当月津贴,当月发放”,调整为“本月津贴,下月发放”。本学年助教助管津贴发放实行“按劳付酬”原则。用岗单位需每月定期根据学生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上报工资,且每月不得超过800元。每月上报建议工资时间为5- 14日(上报的建议工资为上月工资),如不上报将不发放。同时助教助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如有学生助教助管同时参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只发放先录用的岗位津贴。

助管受聘期间离职,请设岗单位及时在助管系统中完成解聘。中途需要上岗的可以在系统中随时申请上岗。

如系统操作错误可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谢丽,电话:54342650,并将错误截图发送至邮箱:lxie@admin.ecnu.edu.cn.

 

 

人事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98

 

附件:1、助管系统操作指南(部门管理员)

            2、助管系统操作指南(学生)

      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