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书院、实体院(系、所)、相关校内勤助基地管理单位:
为助力卓越育人,进一步提升学校资助工作水平,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推动学生资助工作提质增效,学校设立“助力扬帆——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质培训计划”项目。现将2025年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对象
本项目面向我校在籍在校学生,以助学保障对象为主。
二、项目形式
各学部、书院、实体院(系、所)及相关校内勤助基地管理单位发挥自身优势、自主申报项目,并可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统筹开展实施相关活动。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对象,同时有一定的覆盖面,兼顾本单位受助学生和学校其他受助学生。
2.项目应聚焦对于学生未来发展产生关键作用的能力拓展和综合素养提升,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融合学校卓越育人与资助育人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3.项目实施应具备明确的工作计划或活动计划,致力于构建科学、系统、长效的资助育人机制。
4.项目申报类型分为一般项目(启航计划)和重点项目(领航计划),对于重点项目(领航计划)将给予一定经费倾斜。鼓励本单位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开展相关活动。
四、项目申报方向
(一)一般项目(启航计划)申报方向
1.促进保障对象学业发展(含学风建设、学业帮扶、榜样教育等)
2.促进保障对象实践成长(含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志愿公益等)
(二)重点项目(领航计划)申报题目
1.保障对象的职业素养与职场胜任力跃升
2.保障对象的心理韧性培育与阳光成长支持
3.保障对象的创新创业与劳动教育融合实践
五、项目流程及建设
1、各单位成立项目组,填写《2025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助力扬帆”项目申报书》(附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hshi@@mail.ecnu.edu.cn。申报截止日期至2025年6月8日。
2、学校进行项目评审并确定立项名单,并视预算实际情况资助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经费专款专用。
3、项目建设的经费周期为立项起至2025年11月底,立项单位应达到项目预期建设要求,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案例报告或相关的研究论文(5000字以上)。
4.项目结项评估优秀,且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具备持续改进与迭代能力,项目团队组成稳定、专业,本单位能够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等条件保障,学校将优先考虑依托项目进行资助育人赋能工作室(坊)培育建设,并给予重点扶持和推广。
联系人:施丹辉62233117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