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推进卓越育人,更好的发挥助管岗位资助育人功能,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结合我校管理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学校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设置助管岗位。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申请助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学有余力;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服务精神,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2.研究生应征得导师同意,担任助管不应影响学习和科研,出现学业困难的研究生应终止参加助管活动。
3.助管工作以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职责明确和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为充分保障学生学业,研究生同一时段内只能担任一个助管岗位,且不得兼任助教岗位或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5.申请学生还应符合相关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咨询、业务联系、公文起草、网络管理、信息录入和会议服务等。
2.助管岗位聘用时间原则上为一学年,工作周依照每学期校历教学周执行。
3.研究生助管岗位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长一般不超过3个半天,岗位津贴以多劳多得为原则,且原则上不应超过满额岗位津贴标准(800元/月)。具体由各设岗根据研究生工作时长和表现等提出建议金额,发放周期为“本月津贴,下月发放”。
4.具体设岗单位、岗位要求等信息可至公共数据库助管系统查询(网址:https://xgxt.ecnu.edu.cn/#/login)。
5.各设岗单位应明确岗位指导老师,做好助管的管理和指导,包括岗位申请、助管聘用、岗前培训、日常管理、考核反馈、保障劳动安全、维护和尊重学生合法权益等工作。
四、申请及录用
1.即日起至10月18日,申请人可至公共数据库助管系统,选择适合岗位提交申请。
2.各设岗单位按照公开、助困、育人的原则开展选聘工作。
3.出现以下情形的研究生,设岗单位可予以解聘:经过单位培训和指导仍然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工作明显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违反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以及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助管的情况。
4.研究生辞任助管,应提前两周向设岗单位提出,经双方友好协商离任时间,并由指导老师及时在助管系统进行解聘。
五、联系方式:
如需咨询岗位招聘条件,可直接联系设岗单位;如遇系统问题,可将错误页面的截图发送到邮箱: xstang@yjsy.ecnu.edu.cn,或电话54342672咨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