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能力提升项目评选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6-05-07浏览次数:47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卓越育人建设,切实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展实践渠道、锤炼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优化学生奖助体系的实施方案》(华师〔202517 号)相关要求,现启动“π计划”202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项目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生

2.经过学校认定的助学保障对象

3.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原则上处分未解除前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资助类别

A类项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仅限非师范专业)、语言类证书或等级考试。

语言类考试资助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仅限非师范专业、获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雅思(学术类)达到6.0分及以上,托福达到85分及以上,托业达到750分及以上,GRE达到310分及以上,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及以上,日语达到三级(N3)及以上,韩语达到TOPIK3级及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不含大学英语四/六级

B类项目。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附件1、其他经资助中心认定有助于提升学生专业能力的专业等级或认证考试。

三、资助标准

通过项目评选的学生,按照以下标准资助:

1.A类项目按考试费用的100%全额资助,单项目资助上限1000元;B类项目按考试费用的70%予以资助,单项目资助上限1000元。

2.同一培养阶段内,每项目仅可申请一次资助;整个培养阶段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累计总额上限为3000元。

3.原则上证书取得日期须处于20256月至20265月,且为当前培养阶段考取的证书(本校直研、硕博连读生除外)。

4.符合其他条件,但证书取得日期早于202561日且此前未就同一项目申请过资助的学生,本次可补申请;今后不再受理往期证书的补申请。

5.如已经享有国家、社会、学校对同一考试证书的资助,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情况减少或不再发放资助

三、申请程序

1.在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s://xsgzb.ecnu.edu.cn/main.htm),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信息系统,登录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项目(如能力提升项目,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之后保存提交即可。

2.院系负责老师对学生的网上申请进行初审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院系初审名单的基础上,组织复核及评选。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四、截止时间

学生申请:2026517

院系审批:2026524

联 系 人:李老师zli@admin.ecnu.edu.cn



附件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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