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助学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是学生帮困工作的基础,2026-2027学年助学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有需要的同学及时提交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二、申请方法
登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学生资助”,点击“掌上资助”,选择“保障认定”栏目填写申请信息。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公共数据库密码。
三、申请时间
助学保障对象认定申请将集中开展。线上申请系统将于2026年6月1日开放。老生须在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申请,新生须在2026年9月11日前完成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可参加后续集中补认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非集中认定期间,因家庭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认定的,须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本人及所在单位学工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及佐证材料,经审核后予以办理认定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情况较好,不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不需要申请国家、学校各项资助的学生,无需申请认定。
2.填写时,如勾选特殊群体类型(如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应上传相应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照片,或其他能够作为证明的材料照片。如因故提供有困难(如遗失等),应填写《佐证材料缺失承诺书》(见附件2)并拍照上传,学校以学生承诺为准。
3.申请同学应如实填报信息,实行个人承诺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核实,将取消在校期间申请认定和资助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院系审核前,同学如因填写错误需要退回修改,可联系辅导员老师在系统中操作退回。
5.补认定通过的学生,其认定结果将作为后续资助发放及政策享受的依据,此前已分配的资助名额及发放的各类资助均不再追溯。
6.申请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认定相关流程、政策问题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62233117 邮箱:dhshi@mail.ecnu.edu.cn
2)认定申请技术问题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54342302 邮箱:lxie@admin.ecn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5月29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助学保障对象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附件2:《佐证材料缺失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