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级新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6-08-25浏览次数:10


2026级新同学:

2026-2027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类型,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其中一类,不得同时申请。

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经过助学保障对象认定的我校全日制本预科生、研究生,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主管部门、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本次可申请2026-2027学年期间的贷款金额,申请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相应额度的贷款,其中,本预科生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人,研究生不超过25000/人。

贷款期限: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LPR5Y-0.7%)执行。学生在读期间,其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贴息,学生无需支付利息。如毕业时在国内攻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展期。

二、办理流程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中,贷款机构有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和农村信用社(信用社),请同学们依据自身贷款机构查看对应办理流程

(一)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生源地贷款

1.贷款申请:在户籍所在地完成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合同会明确标注“国家开发银行”,通常办理后会拿到经办机构所发用于贷款的支付宝账号或银行卡)。

2.提交回执校验码(关键步骤):办理成功后,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或短信回执验证码,于开学报到日前(含报到日当天),通过以下链接在线提交:

(计划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务必先通过此链接申请绿色通道)

   

3.院系审核:学生提交申请后,等待院系审批,院系审批通过后,学校进行备案。

4.学校录入与审核:学校将于107日前完成回执码录入。如遇问题,将联系学生确认,请保持电话畅通。

5.贷款发放:贷款将优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相关款项将由国开行发放至申请学生办理贷款时获得的支付宝账号或银行卡;若学生已先行缴费,余款将退还至学生在财务系统绑定的本人银行卡;若学费、住宿费总额高于贷款金额,学生需自行通过财务处或网上缴费平台补缴差额。请务必提前激活并确认已在财务系统绑定有效银行卡!

6.毕业或离校:贷款学生因毕业或中途退学等原因离校前,须主动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相关后续事宜。

(二)农村信用社(信用社)生源地贷款学生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学生需在户籍所在地完成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均属此类)。

2.高校鉴定证明:如国家助学贷款机构需要申请学生提供学校反馈材料,可携带生源地经办机构指定材料或填写通用格式证明(链接:https://zizhu.ecnu.edu.cn/46/54/c41794a607828/page.htm),并在报到日携带上述纸质材料至绿色通道现场办理)。

3.提交回执校验码(关键步骤):

贷款办理成功后,请务必于开学报到日前(含报到日当天),通过以下链接提交回执校验码或验证码,以便及时查账打款:

(凡是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务必先通过此链接申请绿色通道)

4.院系审核:

学生提交申请后,等待院系审批,院系审批通过后,学校进行备案。

5.如贷款需汇至学校账户:

请向生源地经办机构提供我校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工行上海市金沙江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290024724

账户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账号:1001247209026260113

6.贷款发放

信用社贷款发放方式多样,请申请学生向生源地经办机构确认贷款发放类型。如贷款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请申请学生自行取出后缴纳学费、住宿费;如贷款部分或全部发放至学校账户,贷款将优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剩余款项会发放至申请学生办理贷款时使用的银行卡;若学费、住宿费总额高于贷款金额,学生需自行通过财务处或网上缴费平台补缴差额。若学生已先行缴费,余款将退还至学生在财务系统绑定的本人银行卡请务必提前激活并确认已在财务系统绑定有效银行卡!

三、其他说明

1.根据惯例,贷款预计于12月初发放,12月下旬学费、住宿费仍未扣除或贷款未到账,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确认。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划于9月举办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宣讲咨询会,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并讲解征信与防诈骗知识。活动详情请密切关注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izhu.ecnu.edu.cn)和“华东师大学生资助”公众号通知。

3.联系方式: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303    54341912(李老师) 

普陀校区:大学生中心504   62232137(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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