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助学保障对象认定申请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5-07-03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助学保障对象认定工作是学生帮困工作的基础,2025-2026学年助学保障对象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有需要的同学及时提交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且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二、申请方法

登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学生资助”,点击“掌上资助”,选择“保障认定”栏目填写申请信息。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公共数据库密码。

三、申请时间

1.老生请于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申请。

2.新生请于2025年8月18日前完成申请。如因条件限制无法按时申请,可到校报到后补办。

四、注意事项

1.家庭经济情况较好,不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不需要申请国家、学校各项资助的学生,无需申请认定。

2.填写时,如勾选特殊群体类型(如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应上传相应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照片,或其他能够作为证明的材料照片。如因故提供有困难(如遗失等),应填写《佐证材料缺失承诺书》(见附件2)并拍照上传,学校以学生承诺为准。

3.申请同学应如实填报信息,实行个人承诺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核实,将取消在校期间申请认定和资助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院系审核前,同学如因填写错误需要退回修改,可联系辅导员老师在系统中操作退回。

5.申请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认定相关流程、政策问题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62233117 邮箱:dhshi@mail.ecnu.edu.cn

2)认定申请技术问题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54342302 邮箱:lxie@admin.ecnu.edu.cn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助学保障对象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附件2:《佐证材料缺失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