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寄语重要精神,坚持不懈传递党的关怀、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进一步提升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育人质量,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上海青基会”)联合相关爱心企业、高校共同开展“2024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为青少年成长发展提供新助力、播种新希望。
根据上海青基会关于资助对象资助要求及分配我校资助名额情况,现就我校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共计资助20人,获助后一次性发放4000元/人。
二、资助范围及要求
1.品学兼优,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良好。
2.我校2024级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新生(因转专业或延迟入学等原因非2024年高考的学生不包括在内)。
3.已经过本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认定为“特别困难”。
4.申请学生需至少满足以下一种情况:
(1)来自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2)来自特困供养家庭;
(3)学生本人为孤儿;
(4)学生本人持有残疾证。
特别提醒:请学生在奖助系统申请表格的“申请理由”中务必写明自己属于上述那一种情况,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要求,不予推荐上报;申请学生在学校推荐上报环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须附建档立卡证明,其他原因致困,须附村委会或社区盖章的情况证明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学生,也将不予推荐上报。
5.该项目本学年内可与国家助学金、求实助学基金以及其他社会类助学金兼得。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28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xsgzb.ecnu.edu.cn/main.htm)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录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希望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
助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自主申请的基础上。学生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系统申请成功的,务必在10月28日前联系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一律视为放弃。
2.院系审核(10月30日截止)
各院系审核学生网上填写的内容信息,并根据分配名额进行系统审批推荐。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院系审批推荐学生信息,并根据资助方要求,组织推荐学生填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汇总上报上海青基会终审。
4.上海青基会终审后,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全校公示。
联系人:资助中心魏老师,54345122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