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6-09-14浏览次数:10

   为完善学生发展支持体系,奖励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新生,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学〔202551号)附件1,学校将开展2026年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6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新生,不包括交流生、插班生、留学生及其他年级转入2026级的学生。

在同一学年内,发展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存在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正式注册并取得我校学籍,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者,复学后不再享有参评资格;

  4.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强基计划校测中取得优异成绩;

  (3)高考成绩优异,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学生中名列前茅。

  三、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0名,奖励标准为10000/人。
四、评审安排

  1.学生申请(2026914日—923日)

学生向所在单位提交《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竞赛获奖证书等)。

  2.单位审核推荐(2026924日—1020日)

  (1)各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及创新潜质初评,按可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名

  (2)推荐学生须在1019通过学生信息系统(https://xsgzb.ecnu.edu.cn/main.htm)进行申请(“首页”“信息系统”“奖助浏览”“前往申请”),确保线上填报信息与纸质申请表内容一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操作手册》(https://xgxt.ecnu.edu.cn/manual-funding-student)。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单位须在1020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步完成学生信息系统中推荐学生的申请审批。

  3.学校评审(202610月下旬)

学校组建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62233117 

办公地点:普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6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303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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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 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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