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学生发展支持体系,奖励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新生,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评选办法》(华师学〔2025〕51号)(附件1),学校将开展2026年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6年入学的全日制本科一年级新生,不包括交流生、插班生、留学生及其他年级转入2026级的学生。
在同一学年内,发展奖学金不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存在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况;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正式注册并取得我校学籍,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者,复学后不再享有参评资格;
4.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强基计划校测中取得优异成绩;
(3)高考成绩优异,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学生中名列前茅。
三、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每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0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四、评审安排
1.学生申请(2026年9月14日—9月23日)
学生向所在单位提交《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发展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竞赛获奖证书等)。
2.单位审核推荐(2026年9月24日—10月20日)
(1)各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及创新潜质初评,按可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2)推荐学生须在10月19日前通过学生信息系统(https://xsgzb.ecnu.edu.cn/main.htm)进行申请(“首页”—“信息系统”—“奖助浏览”—“前往申请”),确保线上填报信息与纸质申请表内容一致,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操作手册》(https://xgxt.ecnu.edu.cn/manual-funding-student)。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各单位须在10月20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步完成学生信息系统中推荐学生的申请审批。
3.学校评审(2026年10月下旬)
学校组建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62233117
办公地点:普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6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303
附件: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科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