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推进落实学校卓越育人工作,激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申请条件
校长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全校注册在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优良;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体锻达标;
3、具备以上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学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学术科研特别突出,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原创论文或者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竞赛、实践竞赛或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重要奖项;
2) 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者特殊专长表现突出,在重大体育、文化和艺术竞赛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 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应;
4)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显著成绩。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名额每年不超过10名,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名额每年不超过10名,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三、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25日—11月4日,学生申请阶段。
申请人依据知情、自愿、诚实的原则,通过学生信息系统提交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操作手册》。
注: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因学生本人未申请而产生的遗漏情况、因学生本人填写而产生的错误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
2、11月5日—11月11日,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1) 申请人的导师(本科生如无可暂不填写)通过学生信息系统在学生的学生电子申请表格填写导师意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导师操作手册》
2) 各实体培养单位负责人至学生信息系统进行审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院系管理员操作手册》
3) 培养单位负责人收齐学生本人在学生信息系统中打印的申请表(通过系统导出,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及学生纸质佐证材料(代表性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签字并盖章,一并于11月11日下午16:00前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3、11月12日—12月15日,学校评审、公示阶段。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62233117
地点: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506,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区30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