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2023学年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现就相关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评选名额
(一)2022-2023学年两学期均由学校公派在外校交流的我校本科生,应符合《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中评选条件的要求。
(二)已获得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华东师范大学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能达奖学金等奖项的学生不参与此次评审。
(三)评选名额将根据全校参与答辩的实际人数,按特等2%、一等5%、二等10%、三等20%的比例参考,确定名额,不单独下达具体名额到院系(外语学院除外),外语学院名额单独下达,由外语学院评选推荐,外语学院学生不参加全校答辩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7日前登录学生信息平台网站申请,并提交电子版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xgb.ecnu.edu.cn
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录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之后提交即可。
(二)各单位对申请对象进行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网上申请名单通知申请人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请申请人务必按时完成网上申请并保证学生信息系统中的联系方式准确。因故不能参加答辩的申请者,需有合适理由并经学生所在单位批准,并以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参加评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奖学金申请资格。校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根据答辩情况最终决定获奖名单。
(四)学校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一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三、答辩具体安排
(一)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述:申请人就交流期间的学习和表现情况做相应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申请人就评委的现场提问予以作答。
2、评选时将参考交流前一个学年在校成绩和表现以及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和表现。
3、所需提供材料可见本通知附件:《本科生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答辩材料准备指南》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3400
电子邮箱:dlwang@admin.ecnu.edu.cn
附件:《本科生交流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答辩材料准备指南》.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