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助学保障对象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构建“资助—实践—就业”三位一体的联动帮扶体系,学校将实施境内实习实践及能力提升专项(以下简称“π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系统化、项目化的实践培育模式,助力学生实现从校园到职场的有效衔接。“π计划”面向我校各培养单位开放,采用项目申报制,现具申报事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华东师范大学各培养单位思政工作者(含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等)。
二、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助学保障对象。优先覆盖高年级学生,兼顾低年级学生。适当向特别保障对象群体倾斜。
三、资助计划
(1)项目拟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课题三类,每项给予1万元~3万元的资助经费支持。学校视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择优立项并确定资助等级及金额。
(2)项目资助周期为立项起至2025年11月20日。
四、项目要求
(1)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和组织学生开展境内实习实践专项,有效提升助学保障对象的就业能力。
(2)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入户走访助学保障对象家庭,组织企业参访、能力提升、对口岗位实习或实践。获得立项的单位应按时进行工作汇报,总结工作成效,提交工作案例等。
(3)项目参与对象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原则上以高年级学生为主,其中助学保障对象参与人数不少于50%。
(4)项目实施应具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成立项目组,并具备明确的工作计划或活动计划,致力于构建科学、系统、长效的“资助—实践—就业”三位一体的联动帮扶体系。
(4)项目经费分为活动费(50%)、学生补贴(50%)。学生补贴仅用于支持助学保障对象实习期间的交通费或基本生活补贴,需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规定,并可能接受审计。
五、申请方式
有意向申请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附件中的《申请书》发送至邮箱:xszzglzx@admin.ecnu.edu.cn,邮件以“单位名称_申请人_π计划”命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陆雪,联系电话:5434295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
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π计划”境内实习实践及能力提升专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