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更好地支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免、减”多元资助体系,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是享受国家、学校各项专门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困难生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同学和辅导员组成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经院系审核后在适当范围公示,最后由学校审核确定认定结果。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请在入学前或到校后登录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在线填写提交《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较好,无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无需申请国家、学校各项专门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新生,可不填写此表)。具体流程如下:

8月13日起,新生可登录我校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s://xgxt.ecnu.edu.cn/zizhu)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公共数据库系统密码登录后,点击最左侧的导航栏中的“困难生认定与绿色通道”,在困难生认定与绿色通道系统中,点击“困难认定申请”,填写后点击“提交”。更详细的填写方法可在下面“相关政策与表格下载”栏目中查阅“学生填写困难生认定及绿色通道申请表操作指南”。填写中对于有“建议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选项,如因故提供有困难(如遗失等),填写上传《佐证材料缺失承诺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助体系-困难生认定”栏目可下载)即可,学校以学生承诺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议在8月17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如不具备线上填写的条件,也可以到校报到后再进行填写。学生报到后,请关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的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通知,及时参加认定。


二、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相关入学手续,然后再通过其它渠道(如国家助学贷款等)筹集学费。需申请绿色通道的新生,请在线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及认定申请表》之后,再点击最左侧的“绿色通道申请”进入绿色通道子系统,点击“绿色通道申请”,填写后点击“提交”,等待院系和学校审核。更详细的填写方法可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资助体系-困难生认定”栏目中查阅“学生填写困难生认定及绿色通道申请表操作指南”。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建议在8月17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如不具备线上填写的条件,也可以到校报到后再进行填写。学校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报到。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LPR5Y-0.6%)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地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流程请入学后关注“华东师大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相关通知。

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奖(助)学金

(一)全日制本科生

在基本学制内的公费师范生可享受每月600元的公费师范生津贴(7、8月除外)。

此外,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各种奖(助)学金:

1.国家和地方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国家助学金、上海市奖学金(8000/人)等。

2.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分特等(5000/人)、一等(3500/人)、二等(2000/人)和三等(1000/人)四个等级。此外,我校还出资为民族学生设立奖学金,每年奖励50人,每人1000元。

3.校长奖学金(学校设立):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拔尖本科生,评选名额每年不超过10名,每人10000元。

4.社会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是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助项目。目前我校共有社会奖(助)学金项目30余项。社会助学金资助对象主要以新生为主,兼顾其他年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社会奖(助)学金按设立方要求评选。

(二)预科生

学校为优秀民族预科生设立奖学金。奖学金分一等(每人3500元)、二等(每人2000元)和三等(每人1000元)三个等级。

上述标准均为2023学年执行标准,实际执行以当年相关工作通知为准。


五、勤工助学

学校在校内设有30余个勤工助学基地,确保勤助工作服务体系完备、岗位数量充足。学生通过勤工助学不仅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更有利于他们了解社会,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六、困难补助

对于出现突发生活困难情况的学生,学校设有应急的临时性困难补助机制。此外,学校鼓励学生努力提高综合能力,困难学生获得社会职业技能证书,符合相应条件的经申请获批还能获得一定补贴。


七、慈善爱心屋

学校在全国高校中首创慈善爱心屋,开辟了一条全新的物资帮扶、素质提升、服务社会的资助育人新途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但可在慈善爱心屋免费领取各种学习和生活用品,缓解经济压力,还可报名参加各种素质拓展课程提升能力,参加各类慈善志愿活动服务社会。


八、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本科生退役士兵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每年(公费师范生除外)。


九、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十、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农村学校名单以市教委公布为准)、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代偿金额按上海市当年政策规定


十一、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本市涉农单位就业(涉农单位名单以市农业农村委认定为准)、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代偿金额按上海市当年政策规定

更多学校学生资助详情可查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https://zizhu.ecnu.edu.cn (校外访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建议VPN登录,具体操作见:https://docs.ecnu.edu.cn/vpn)。

资助咨询热线021-54345122(暑期持续开通,工作日 8:30-16:30)

学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找并关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平台:

1.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学生资助

2.微信号:ecnuzizhu

      3.二维码,见下图

注:1.以上所有涉及的奖助学金、贷款等均为2023年标准。相关政策以国家、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2.相关资助会发放至学生本人在财务系统中绑定的银行卡内,请同学们及时在财务系统中绑定银行卡。